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0 13:09:00
消防安全温馨提示
消防安全无小事,防患未“燃”是关键。当前,天气变化频繁,用火用电用气增多,火灾隐患也随之增加。为保障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消防安全温馨提示“二十条”发布如下:
1.厨房烹饪时,家中要留人,如果要离开家门,确保炉灶火灭并关闭阀门。
2.油锅起火不要浇水,关上炉灶,盖上锅盖即可灭火。
3.燃气使用后要记得关闭阀门。
4.发现燃气泄漏,要立刻关闭燃气阀门,开窗开门通风,不要开关家用电器,不要在现场拨打手机,不要出现火花和明火。
5.油污过热易起火,要定期找专业人员清理油烟机和排烟管道油污。
6.不要在插排上同时接插多个大功率电器。使用电热器具要远离可燃物。
7.手机不要长时间充电,充电结束后,要及时拔下插头。
8.及时更换老化和裸露电线。不要在地毯下和可燃装饰材料内部敷设电线。
9.将火柴、打火机、发胶喷雾、杀虫剂等可燃危险品放在太阳晒不到、儿童拿不到的地方。使用蜡烛、燃烧式蚊香时与可燃物保持距离。
10.畅通生命通道,了解逃生疏散路线,清理通道杂物,做到“三清三关”(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门窗、关气源、关电源)。
11.建议家中常备灭火器、灭火毯、防烟面罩、强光手电等器材。
12.不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头,禁止卧床吸烟。
13.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严禁进楼入户及充电,杜绝“飞线充电”,禁止违规改装。
14.家中购买的烟花爆竹要远离火源、热源、电源。
15.机动车辆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16.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和广告牌。
17.当走进陌生场所时,应当留意观察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具体方位,以及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位置和使用说明,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准确地找到逃生路径和应急处置工具。
18.逃生时,勿贪恋财物,确保自身安全后,迅速拨打119。报警要讲清起火地址、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报警后,应到主路接应消防车。
19.电梯在火灾时易断电或充斥浓烟,切勿乘坐电梯逃生。
20.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营业期间进行明火、焊割等动火作业。
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
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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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 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
编辑:王宇
校对:鞠传强 滕永梅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高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