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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医院重要公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1 10:10:00    

无锡市人民医院

住院预交金标准公示

为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维护医院和患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规范公立医院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国卫财务经便函〔2025〕34号)和无锡市卫生健康委、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医保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 省财政厅 省医保局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锡卫财务〔2025〕4号)及医院相关规定,现将医院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及注意事项公示如下:

住院预交金收取依据

根据文件要求,住院预交金是指住院患者预先存入医院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

医院按照无锡市DRG付费结算方案确定住院病种目录,根据住院患者类型结合既往三年历史数据测算各病种平均个人自付费用,按上一年度住院人次前50%的住院病种及其平均个人自付费用确认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

住院预交金收取频次

医院结合患者患病病组、治疗进展和实际费用发生情况,分次向患者收取预交金。原则上多次收取总额不超过公示的住院预交金额度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先行救治,救治后补办手续。

缴纳方式

住院收费窗口或自助机缴纳,支持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数字人民币等支付方式。

说明事项

1.住院预交金实行“多退少补”,出院时统一结算

2.患者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在与患者或家属充分沟通后,按自费患者标准缴纳预交金。对于存在第三方纠纷的,如患者或家属自愿缴纳超出标准的预交金,按照患者或家属意愿收取。

3.对于住院期间因病情发展导致病组发生变化的患者,且住院预交金标准增加的,可补收至新病组的住院预交金标准。

4.使用自费高值药品耗材的,结合临床实际另行收取预交金。

5.本次公示的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见医院住院处窗口。相关内容将根据政策调整及实际运行情况动态更新。

6.实施时间从2025年6月30日开始

7.咨询电话:0510-85351014


无锡市人民医院

2025年6月30日

来源: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无锡人民医院 编辑: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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